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320052
案件名称:夏祥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夏祥明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2015年6月1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董婷(证件号:57040161)、杨国才(证件号:57040160)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育强中学(首师附西校区)门口西侧的其中靠南侧临街方向的房屋的“华欣生活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2015年7月1日,调查核实,夏祥明自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6月1日期间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期间购进康师傅绿茶10箱,进货单价为32元/箱,金额是320元,已销售8箱,销售单价为45元/箱,金额是360元,获利104元;购进康师傅冰红茶10箱,进货单价为32元/箱,金额是320元,已销售8箱,销售单价为45元/箱,金额是360元,获利104元。上述食品货值金额共计900元,共获利208元,未缴税。综上所述,当事人违法经营食品货值金额共计900元,违法所得为208元,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采取改正措施,经复查停止了违法经营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0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