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4】519号
案件名称:北京旬彩日本料理有限公司采购使用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旬彩日本料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80175006-3
法定代表人:程军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分别于2014年6月14日从北京东樱爱琪商贸有限公司采购无中文标识的进口鱼籽1袋。进价100元/袋;于2014年8月15日从北京世博昊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无中文标识进口冷冻虾1盒,进价310元/盒,用于餐饮服务经营。至2014年9月12日检查时止,尚未使用。货值金额410元。无非法获利。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0-2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