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当罚【2015】120031
案件名称:北京徳香阁餐厅食品进货台账记录不全案
当事人名称:张凤宽(北京徳香阁餐厅)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凤宽
主要违法事实:1食品采购记录登记至2015年6月1日。2.操作间冰柜内食品未按标识分类存放。3.凉菜间未见专用空调,预进间未见洗手设施。4.食品库房内存有太阳伞一把。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第十六条第(二)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十七条第(七)项第1款、第二十条第(四)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