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5日,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安康市高新区遇之恩遇瑜伽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6000元。
2023年3月29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安康市高新区遇之恩遇瑜伽店会员卡无法退费问题。4月11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开业后,使用的合同格式条款含有“定制卡项概不退款”“一旦签订本合约则视为入会成功并自愿履行合约之规定,会员卡费不予退还”“本会所拥有本章程的制定、修改、颁布和解释权利”“所有的会员卡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无效”等内容,执法人员责令其整改。5月10日,当事人提供的新制作的“会员章程”中仍标注有“本店有章程制定、修改、颁布和解释权利”字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不公平格式条款又称“霸王条款”,是指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使用,不仅直接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整治,矫正不公平格式条款,有效规范了各类经营主体合同行为。
评论一下吧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