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2日,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新余市艾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格式合同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
2023年5月11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收到转办线索,有消费者称新余市艾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诱导其购课、签订存在“霸王条款”的合同并拒绝退款。5月12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当事人主要开展关于某短视频平台的培训及教育咨询服务,通过线上招生并在线上签订合同,该合同含有“甲方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甲方控制范围内的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甲方均免责”“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等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合同格式条款事关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管,依法查处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有利于督促引导经营者依法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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