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6日,48位消费者委托田军伟律师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名举报苹果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在苹果应用商店只能使用“免密支付”方式付款,导致绑定免密支付的苹果账户被盗用后,他人可绕过支付工具的身份验证环节直接实施盗刷,造成包括举报人在内的众多苹果用户资金被盗刷。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小程序的查询结果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单位收发室已在2025年2月17日签收了举报信。
以下为举报信全文及部分举报证据:
关于苹果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使用免密支付联名举报信
举报人:李某梅等48人(各举报人身份信息详见举报信签署页)
被举报人:苹果公司(Apple Inc.),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加利福尼亚州库本蒂诺市苹果公园(One Apple Park Way, Cupertino, CA95014, U.S.A.)
举报请求:
1、对苹果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在苹果应用商店(App Store)使用免密支付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2、责令苹果公司向用户开放苹果应用商店(App Store)已启用的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卡付款方式中的验密支付选项;
3、举报人愿配合调查或补充证据,如有需要,请联系举报人;
4、将举报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事实与理由:
举报人均为苹果手机用户。2022年至2024年期间,举报人的苹果账户曾遭盗用,虽然举报人的苹果账户已开启双重认证,但他人还是利用苹果账户绑定的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卡免密支付,通过苹果应用商店成功实施了盗刷。盗刷多发生在深夜或凌晨时段,每位举报人损失金额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
举报人在维权过程中了解到,2018年10月已发生过苹果账户大规模盗刷事件,包括央视在内的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曝光。面对媒体曝光,苹果公司回应称“少量用户的账户在尚未开启双重认证的情况下遭遇钓鱼诈骗”,试图将责任推给用户。针对2018年苹果账户大规模盗刷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必须明确相关经营者责任保障消费者支付安全》一文中明确指出 “经营者实行不开通免密服务就不能消费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苹果公司应正视安全责任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对于提出损失要求赔偿的消费者,经营者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没有足够证据反驳,均应一视同仁进行足额赔偿。”
即便苹果公司最初设计苹果应用商店(App Store)支付流程时未充分预见免密支付的安全隐患,2018年苹果账户大规模盗刷事件曝光后,苹果公司已明确知晓免密支付机制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尽管如此,苹果公司迄今依然未采取任何实质性改进措施,始终强制用户必须把苹果账户绑定支付宝、微信支付或银行卡等免密支付方式,才能在苹果应用商店(App Store)付款交易,拒绝向用户开放其已启用的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卡等三种付款方式中的验密支付选项。
苹果公司作为中国大陆市场iOS操作系统内置的苹果应用商店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该电子商务平台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苹果公司强制用户在苹果应用商店只能使用“免密支付”方式付款,不向用户开放“逐次交易、逐次验证支付工具密码”的验密支付选项,剥夺了用户对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苹果公司该强制行为导致的后果是,绑定免密支付的苹果账户一旦被盗用,他人即可绕过支付工具的身份验证环节直接实施盗刷,显著增加用户资金风险,已经造成包括举报人在内的众多苹果用户资金被盗刷的损害后果。
苹果公司上述行为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66号令《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对合同期限、支付方式、商品的运输及交付方式或者服务的提供方式等附加不合理的限制”, 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没有正当理由禁止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截至举报信寄出之日,基于同一事实,举报人未以苹果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反垄断法》为由向其他行政机关提出过举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过诉讼。
此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举报人:李某梅等48人
(各举报人签名见举报信签署页)
2025年2月16日
举报证据清单
证据1、2018年10月13日央视财经公众号《多地苹果用户遭盗刷,竟是强制"免密"暗藏玄机!方便用户还是肥了苹果?》报道
证据2、2018年10月17日人民网《苹果回应用户被盗刷:建议开启双重认证 未提及补偿》报道(
链接http://it.people.com.cn/n1/2018/1017/c1009-30345752.html)
证据3、2018年11月1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必须明确相关经营者责任保障消费者支付安全》文章
证据4、举报人苹果账户盗刷相关报案材料及盗刷订单交易明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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