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间,被告人余德海、孔建成、朱凯为牟取非法利益,经事前共谋,通过网络购买QQ账号和密码等“数据料”,利用专门的软件通过“扫号”、向苹果官网“撞库”等方式,获取正确的苹果手机ID账号和密码,并人工破解该账号密码保护问题,再行登录账号使用该账号绑定的支付宝、微信等进行充值,而后将上述苹果手机ID账号向被告人蔡闽雄、马栓栓等人出售,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136741元,其中被告人朱凯参与犯罪数额为人民币78285元。
2018年9月间,被告人蔡闽雄、马栓栓明知被告人余德海等人用于充值游戏币的苹果ID账号系犯罪所得,仍分别多次购买并用于游戏账户充值,再按充值金额6折左右比例向被告人余德海等人提供的丁子寒、朱凯等支付宝账号付款,其中被告人蔡闽雄的转款金额共计人民币90613元,被告人马栓栓的转款金额共计人民币46128元。
以上内容由田军伟律师摘自(2019)苏0104刑初699号刑事判决书,若需要查看判决书原文,可在微信搜索“田军伟律师”公众号,关注后回复“2019苏0104刑初699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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